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硕士研究生课程学习管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06-17作者:设置

根据近期对09级工程硕士研究生课程学习抽查,发现部分工程硕士研究生有旷课现象,为进一步加强工程硕士研究生管理,保证课程学习效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工程硕士研究生必须按培养计划的要求和上课安排学习各门课程,并按规定参加所学课程的考核,因故不能参加者,必须请假。

2、要严格考勤制度,在课程的学习过程中,由任课教师进行考勤,对请假超过总课时1/6或旷课超过1/8者,不能参加该课程的考试,经研究生处批准后,随下一年级重修。

3、课程的最终考核成绩由平时成绩和考试成绩组成,平时成绩占30%,考试成绩占70%。

望各工程硕士研究生按时参加课程学习,以免影响正常毕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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