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轻工业学院2009年接受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简章

发布时间:2009-02-25作者:设置

山东轻工业学院坐落在风景秀丽的历史文化名城――泉城济南,是山东省省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是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有权接受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的单位。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位[1998]54号文件《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2009年我校在制浆造纸工程、发酵工程、皮革化学与工程、材料学、机械电子工程、艺术设计学、检测技术与自动化装置、食品科学、应用化学、计算机应用等10个学科、专业接受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具体接受申请的学科、专业及其研究方向见“山东轻工业学院2009年接受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专业目录”(附件1)。

一、申请条件

1、申请人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即2006年3月底以前获得学士学位);在所申请学位的专业或相近专业领域做出一定成绩。

2、跨专业申请学位者(申请专业与本科毕业专业不属同一个一级学科),应在三年内发表与申请学位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核心期刊,第一作者),或出版过与申请学位专业相关的学术专著,或加试所申请专业4门本科阶段主干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具体加试科目见附件1,考试时间另定)。

3、申请人在提出硕士学位申请时应提交证明其上述基本资格的材料,否则不予受理。

二、申请程序

1、报名时间:3月1日至3月28日

2、报名地点:山东轻工业学院研究生处(办公楼432)

3、报名时需交验以下材料:

①申请人本科毕业证、学士学位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②本人近期、正面、同版一寸彩照4张(含表格粘贴2张);

③经申请人所在单位签字盖章的《山东轻工业学院2009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核简况表》一式两份(附件2,A4纸下载后放大至A3纸,正面为封面,反面为内容);所填内容要真实和准确,如发现伪造,一律取消申请人资格。

④报名费100元。

通过资格审查者,可以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

三、全国统考报名

根据《关于做好2009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09]1号)(附件4)要求,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报名一律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照相相结合的办法。

报考者应于2009年3月9日至28日登陆: http://sdtd1.ujn.edu.cn(教育网用户)或http://sdtd2.ujn.edu.cn(公众网用户),填写、提交报名信息,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牢记本人的网报编号。并于2009年3月29日至30日,持《2009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资格审查表》(附件3)到山东省学位办指定现场(山东大学、山东师范大学、济南大学、中国海洋大学、青岛大学、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山东农业大学、曲阜师范大学、海军航空工程学院、聊城大学、山东理工大学、鲁东大学等12个单位设立现场报名点,考生可就近选择报名)办理资格审核、交费、照相等手续,确认报名信息。

考试时间:2009年6月6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为外国语水平考试时间;14时30分至17时30分为学科综合水平考试时间。山东省学位办根据报名人数集中安排考场。

四、课程学习和考试

1、经我校审查确定具有申请资格并同意接受者,交费注册后发给“山东轻工业学院接受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通知书”及“山东轻工业学院在职申请硕士学位学员证”,进入课程学习阶段。应学课程见所申请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2、课程学习可按申请专业的要求,跟在校研究生随读或通过自学等方式学习所申请学科、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我校拟根据报名情况在部分专业,利用双休日或节假日单独编班集中辅导、讲授研究生课程。

3、申请人自通过资格审查之日起,必须在四年内通过我校组织的全部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且成绩合格。四年内未全部通过我校组织的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者,本次申请无效。

五、学位论文和学位授予

 1、申请人可在课程学习期间或在课程考试通过后的一年内完成硕士学位论文。学位论文应是本人独立完成的科研成果,应能表明作者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

2、修完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且成绩合格,取得规定的学分,通过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完成学位论文,经所在单位同意,可向我校申请硕士学位。

3、校学位办公室组织对申请者进行审查。通过后,按有关规定进行论文评阅与答辩。

4、学位授予按照《山东轻工业学院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工作细则》进行。

六、申请学位费用

1、根据山东省物价局《关于明确研究生在职教育收费标准的通知》(鲁价费发[2005]83号)批准的收费标准和学校规定收取学费。学费可以在课程学习前和学位论文开题前分两次交纳。

2、申请人学习期间的书籍资料费、学位论文打印费、到校听课参加考试和论文答辩的差旅、食宿费、跨专业申请学位学员补修本科段课程考试费等由申请人所在单位或申请人本人负担。

3、由于申请人个人原因,中止学习以及申请硕士学位,所交费用原则上不予退还。

七、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 http://www.sdili.edu.cn

通讯地址:山东省济南市西部新城大学科技园

山东轻工业学院研究生处(办公楼432)

邮政编码:250353

联系电话:0531-88631081、89186236

 

 

附件1:山东轻工业学院2009年接受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专业目录

附件2:山东轻工业学院2009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核简况表

附件3 2009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资格审查表

附件4关于做好2009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工作的通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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