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6年上半年硕士学位论文“双盲”评审结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5-11作者:设置

研通〔201613

 

各相关学院、研究生导师、申请2016年上半年答辩研究生:

参加2016年上半年“双盲”评审硕士学位论文的评阅意见已返回,现将结果予以公布,详见附件1。请各相关学院及时将论文评阅意见书返还研究生和导师,并通知研究生本人和导师按以下要求做好论文的修改、审核工作。

1、评阅结论为“同意答辩”的论文,仍须严格按照专家评阅意见的要求修改论文,在通过院学位分委员会审定后,做好论文答辩的准备工作。

2、评阅结论为“修改后参加答辩”的论文,须严格按照评阅意见的要求修改论文,填写《齐鲁工业大学硕士学位论文修改记录表》(附件2),并将此表和修改后的论文电子版各1份于523日前报研究生处审查。

3、评阅结论为“修改后再次送审”的论文,须严格按照评阅意见的要求修改论文,填写《齐鲁工业大学硕士学位论文修改记录表》,并将此表和装订好的论文各1份于516日前报研究生处,同时交纳评审费250/本,研究生处将再次组织该论文的盲审。若二次送审意见为“修改后再次送审”或“不同意答辩”,则该论文不再送审,延期答辩。下次答辩前,按要求重新送审。

4、评阅结论为“不同意答辩”的论文,须延期答辩。下次答辩前,该论文按要求重新送审。在延期期间,须严格按照评阅意见的要求,在导师的指导下对论文进行重大修改,并填写《齐鲁工业大学硕士学位论文修改记录表》,于下次答辩申请前和答辩申请书一并交研究生处审核。

5、研究生和导师对专家评阅结论有异议的,可持书面申诉材料到研究生处申诉,同时按盲审要求提交学位论文,研究生处将重新组织专家对该论文进行评审。

6、盲审论文评阅意见书请各学院到研究生处领取并返还导师和研究生本人。

7、暂未返回的论文待返回后按本通知要求处理。

本通知及附件已发到各学院分管院长邮箱,其中通知和附件2也可在“研究生处网站-学位工作-最新通知”中查看、下载。

 

附件1:学位论文“双盲”评审结果(可到分管院长处查询)

附件2齐鲁工业大学盲审硕士学位论文修改记录表.doc

 

 

 

研究生处         

二○一六五月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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