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年秋季在职工程硕士申请答辩前培养环节审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0-11作者:设置

各有关学院(部)、在职工程硕士:

为进一步做好我校2016年秋季在职工程硕士申请答辩前各培养环节审核工作,严格培养环节审查,确保培养质量,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学院(部)、在职研究生认真严格执行。

一、申请答辩前应具备的条件

1、已修完个人培养计划中规定的所有课程和必修环节,修满规定的学分,且考核合格;

2、已按时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各培养环节;

3、已达到规定的学习年限要求;

4、已交齐培养环节所需各种材料;

5、已交齐全部学费。

二、申请答辩前需要完成环节及提交材料

1、培养环节所需材料:

1)个人培养计划表;

2)校外导师资格申报表;

3)文献阅读与综述考核表;

4)开题报告论证表(开题时间要满一年);

5)论文中期考核表;

6)在职工程硕士个人成绩单,一式两份;

7)学费交齐证明。

2、以上材料必须全部具备者,方可进行本学期答辩申请。学分未修满者成绩不合格者培养环节不全者开题时间不满一年者学费未交齐者,不具备申请答辩条件,本学期不能申请答辩。

具备申请资格者,务必本人持“在职工程硕士个人培养环节审核用表”(表格见附件1),到学院(部)、研究生处分别审核盖章。未全部审核通过并盖章者,学院(部)一律不得接收答辩申请。

三、时间安排

1、,由在职工程硕士本人向所在学院(部)提出申请意愿,学院(部)统一汇总申请者名单后,1018日前报送研究生处。

21020日前,学院(部)审核申请者培养环节完成情况及学费缴纳情况,按实际情况填写“齐鲁工业大学在职工程硕士答辩前各培养环节审核情况汇总表”(见附表2),将纸质稿盖章后交送研究生处复核,同时提交电子稿发hlq@qlu.edu.cn邮箱。研究生处复核后,将结果反馈学院。

四、注意事项

1、在职工程硕士所需相关表格,到学校研究生处网站“下载中心—在职教育”中下载;

2、请申请答辩者交“毕业登记表”,一式三份,与“入学登记表”,一齐装入个人档案。

3、私自改动、伪造成绩者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附件1在职工程硕士个人培养环节审核用表.doc

附件2齐鲁工业大学在职工程硕士答辩前各培养环节审核情况汇总表.xls

                                                       研究生处

                 二○一六年十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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