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工业大学(山东省科学院)硕士研究生个人学籍基本信息核对、修改及变更流程

发布时间:2023-09-22作者:设置

齐鲁工业大学(山东省科学院)硕士研究生个人学籍基本信息核对、修改及变更流程

研究生个人学籍基本信息是指研究生入学考试时填报、录取后上报教育部备案的基本个人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身份证号(台港澳学生为台胞证或回乡证号,外国留学生为护照号)等。研究生学籍基本信息是学生获得学籍、以及今后学校为其开具学籍成绩证明、颁发学历(学位)证书的重要依据。为了加强研究生学籍管理,确保学生学习权益,现将研究生个人学籍基本信息核对、修改以及变更流程告知如下:

一、新生个人学籍信息查询

根据教育部《高校学生获得学籍及毕业证书政策告知》,自2007年起,国家实行学籍电子注册制度。凡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和学校管理系统中无学生信息者即无学籍,不能获得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

为了确保学生学籍信息准确无误,新生应在入学一周内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注册学籍,查询“学籍管理——新生入学”模块并补充个人其它信息。未登录注册学籍信息,完成补充个人学籍其它信息者不能进入选课。

新生入学三个月后应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实名注册后查询确认、核实本人身份信息和学籍注册信息。

研究生管理系统里学籍基本信息应与“学信网的”信息保持一致,学生不能自行修改或变更。

二、新生个人学籍信息修改

若经你查询核对后,发现 “研究生管理系统”和“学信网”的基本信息与本人实际有效证件不符,应于第一学期结束前到研究生处培养办公室申请修改相关信息。因逾期未办理或不办理造成各类证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与本人有效证件不符的,责任由学生自负。

申请修改学籍信息应提供以下材料:

须填写《齐鲁工业大学(山东省科学院)研究生学籍信息变更申请(确认)表》(见附件1),同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三、个人学籍基本信息变更

在学研究生因各种原因须变更个人学籍基本信息的,应于每年4月前持有效证明材料到研究生处申请变更,其他时间不予受理。个人学籍基本信息变更申请须提交如下证明材料:

1.姓名变更。指在学研究生因个人原因向户籍部门申请变更姓名并获批生效的。申请姓名变更应提供如下材料:

a.变更姓名后的新身份证、写有曾用名为原名的户口簿复印件及原件(核查后退回);b.户籍部门审批通过的姓名变更申请表复印件(加盖户籍证明章)。

2.身份证号变更。指境内在学研究生因户籍部门错号或重号需变更的。申请变更身份证号应提供如下材料:

a.学生本人新旧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及原件(核查后退回);b.户籍管理部门开具的《公民身份证号码更正证明》(样式见附件2)。

3.性别、出生日期、民族变更。指在学研究生原有效证件有误发现后到户籍部门申请变更并生效的。

申请变更应提供材料:a.变更后生效的新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及原件(核查后退回);b.户籍部门审批通过的变更申请表复印件(加盖户籍证明章)或其他户籍更正证明。

四、材料的终审

以上所有申请变更材料由研究生处核实汇总提交山东省教育厅终审,所需材料不足的依省厅实际审核意见由研究生本人补充。

 附件1-2.doc


返回原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