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请按照《山东轻工业学院研究生教学工作量核算办法》的规定统计本学院教师05/06学年研究生课程教学工作量,于6月2日前将签字(盖章)后的教学工作量统计表(可从研究生处网站下载)报送研究生处,同时将电子稿发至lunan@sdili.edu.cn。
注:1、各研究生课程教学工作量由任课教师所在学院统计。
2、研究生双语教学还未实施,本学年研究生课程全部为普通课程教学。
3、如一门课有多名任课教师,统计各自的课时。
附件1:工作量统计表
附件2:山东轻工业学院研究生教学工作量核算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