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扩充、更新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专家库报送材料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07-12-06 浏览次数: 43

各有关部门、单位:

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及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通知,2007年对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专家库进行扩充、更新。研究生处负责我校的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送的专家范围

此次报送信息的专家范围:各学位授予单位的专职教师中所有具有教授及相当职称、副教授及相当职称及不具有高级职称的硕士生导师。

人事关系不在本单位的人员(兼职人员等)不计在内;本单位专职教师在其他单位担任兼职博士生指导教师的,由本单位填写注明。

二、报送内容的说明

为了提高专家评审和咨询工作的科学性和准确性,本次专家信息库扩充需采集专家从事研究工作和指导研究生的学科领域等信息。若专家从事的学科领域不只属于一个二级学科的范畴,最多可填写两个二级学科,其中一个作为主要从事的二级学科填写在“主研学科”栏中。

另外根据国家有关财务规定,发放评审费等需要居民个人身份证号,因此本次专家库建设需填写专家个人身份证号信息。

三、报送材料要求

请各部门务必通知到符合条件的各专家,各专家将填写好的《专家简况表》(见附件)交至所在的部门,各部门派专人将专家信息汇总并填写专家汇总表(见附件)。

各部门务必于1214日前将专家汇总表电子稿及《专家简况表》书面稿交至研究生处。

 

附件1:专家简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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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专家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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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专家汇总表字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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