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我校工程硕士研究生招生、培养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工程硕士研究生培养质量,经研究决定在轻工技术与工程领域遴选部分工程硕士研究生校外指导教师。根据《山东轻工业学院工程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细则》(鲁轻院研字[2006]6号)的规定,现将遴选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程序
申请人如实填写《山东轻工业学院工程硕士研究生校外指导教师资格申报表》;申请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并签署意见;各相关学院审议,并以学院为单位汇总,报研究生处审核后,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
二、时间安排
请到研究生处网页下载《山东轻工业学院工程硕士研究生校外指导教师资格申报表》,填写有关内容并打印,经申请人所在单位及所属学院审核相关内容后,于5月25日前将《山东轻工业学院工程硕士研究生校外指导教师资格申报表》原件1份、复印件5份及电子稿1份交研究生处办公室。
三、有关要求
请各有关单位按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好本单位的申请和审议工作,确保2006年工程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顺利进行。
四、本通知的具体事宜由校学位办负责解释。
附件1:工程硕士研究生校外指导教师资格申报表
附件2:山东轻工业学院工程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