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通〔2012〕43 号
各有关单位及项目负责人: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校研究生教育创新工程建设,确保研究生创新计划项目的顺利实施,规范在研项目过程管理,提高项目研究质量,推动在研项目能够按计划顺利完成,进而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和研究生教育水平,根据《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山东轻工业学院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经研究,学校将组织专家对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进行检查,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2011年(含)以前批准的省级、校级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中的在研项目(名单见附件1)。
二、检查方式与内容
本次检查采取学院自查、学校抽查及项目负责人汇报项目进展情况及专家质询与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主要检查以下内容:
1、检查项目进展是否符合项目研究计划,是否按照要求完成了相关的研究任务。
2、检查项目的阶段性总结、取得的相应研究成果及成果的应用情况与效果。
3、检查经费使用情况。
4、总结存在的问题。
三、提交材料与时间安排
1、提交《山东省研究生创新计划项目年度进展报告书》(附件2)或《山东轻工业学院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进展报告书》(附件3)。
2、提交反映已取得成果及应用的支撑材料。
3、各单位将以上材料审核、汇总后,一式四份于2012年10月25日前报研究生处,同时将电子文档发至xwb1081@163.com。汇报检查时间另行通知。
四、工作要求
1、请各有关单位及项目负责人高度重视本次检查工作,认真及时做好本单位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检查。
2、所有创新计划项目的成果必须与申请项目相关,公开刊物发表的成果要标注“创新计划项目资助”及项目编号。
3、已完成或已到结题时间的省级、校级项目,应尽快申请组织结题验收。无法按期完成的项目应提交延期申请。
4、未按计划开展研究工作的项目,学校将按照《山东轻工业学院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5、学校将对检查结果进行通报,并根据研究进展情况调整下一年度项目申报与立项数量。
本通知及所列附件可从“研究生处网站-学位工作-最新通知”中下载。
附件:1、我校省级、校级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立项项目一览表(已发分管院长邮箱)
2、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年度进展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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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山东轻工业学院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进展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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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二年十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