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2009级工程硕士研究生交费标准为三年总共:工科类15000元,艺术类18000元;分两次交清,工科类每次交7500元,艺术类每次交9000元(艺术类)。
1、交费时间
第一次交费时间为学生进行课程学习阶段前(2009年4月15日前);第二次交费时间为学生进入论文开题报告前(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内交费,否则无法进行入学注册。
2、交费方式
工程硕士生请在规定时间内通过银行将学费电汇到山东轻工业学院,并保存好汇款收据,入学报到时到计财处(办公楼101)领取学费收据。
收 款 人:山东轻工业学院
汇款帐户:1602156119026403228
开户银行:长清工行大学科技园分理处
请务必注明汇款人“姓名”、“工程硕士学费”字样。
3、入学报到安排
工程硕士研究生报到时凭汇款收据到研究生处办理入学手续,并领取公共课教材,缴纳教材费。
入学报到时间另行通知(一般在四月底或五月初)。
4、关于跟读的规定
跟读的考生(仅限于具有学士学位的考生),需经过研究生处审核同意后办理跟读手续,并交纳学费2500元。
5、联系方式
电 话:0531-89631081、89186236
传 真:0531-89631518
联系人:高老师
山东轻工业学院研究生处
2009-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