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校工程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规范化管理,2005级工程硕士在进入论文答辩前必须交齐全部学费,学费金额14000元;2006级工程硕士在论文开题前需交纳学费7000元。请以上研究生在7月1日前交费,以免影响正常的培养环节。已交付全额学费的研究生不需再交费用,请妥善保管交费发票或复印件。
工程硕士研究生可以到计财处(办公楼101)交费,也可通过银行汇款。
开户单位:山东轻工业学院
帐号:37001617257052500118
开户银行:济南建行长清大学分理处
请在汇款单上注明:“本人姓名、工程硕士学费”字样。
请通过银行汇款的学生将汇款收据传真到研究生处,或电话核实交费情况。交费发票可到计财处领取。
电话:0531-89631081、89186236
传真:0531-89631518
研究生处
2008-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