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加强工程硕士生招生中第二阶段考试与全面选拔考生的几点意见》,为做好我校2006年工程硕士资格审查及第二阶段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第二阶段考试资格
1、2006年“GCT”成绩总分194分以上(含194分),报考我校的考生;
2、持有2005年“GCT”有效成绩总分在188(GCT百分位为30%)分以上,且具有学士学位者,可持原始成绩单向我校提出报名申请。
二、资格审查及考试报名
1、资格审查
符合第二阶段考试资格的考生须于2006年12月22日下午到山东轻工业学院研究生处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并办理第二阶段考试手续。未按要求提交材料、报到的考生则视为放弃考试资格。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取消其第二阶段考试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考生在第二阶段考试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经考生所在单位审查和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的《2006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二份(贴一寸近期免冠照片一张)(附件1)。
(2)《山东轻工业学院工程硕士考生基本情况表》(附件2)、《山东轻工业学院2006年工程硕士复试考核表》(附件3)(贴一寸近期免冠照片一张)各一份。
(3)全国联考准考证及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符合2005年“GCT-ME”成绩要求的考生,也须携带上述有关材料到我校参加第二阶段考试。
3、第二阶段报名考试费每人200元。
三、第二阶段考试日程安排
2006年12月22日下午2:00-4:30办理第二阶段考试报名及资格审查;
2006年12月23日上午9:00-11:30进行专业考试(笔试);专业课笔试考试形式为开卷考试,主要测试考生综合运用本专业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2006年12月23日下午进行专业综合面试。
专业考试及综合面试具体地点等事宜报名及资格审查时统一通知。
附件1:2006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
附件2:山东轻工业学院工程硕士考生基本情况表
附件3:山东轻工业学院2006年工程硕士复试考核表
研究生处
2006-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