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通〔2015〕6号
各有关学院、在职工程硕士: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山东省教育厅有关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文件精神及我校在职工程硕士有关管理办法,为了进一步做好我校2015年春季在职工程硕士答辩申请前各培养环节审核工作,严格培养环节审查,确保培养质量,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学院、在职研究生认真执行。
一、申请答辩前应具备的条件
1、已修完个人培养计划中规定的所有课程和各必修环节,修满规定的学分,且考核合格;
2、已按时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各培养环节;
3、已达到规定的学习年限要求;
4、已交齐培养环节所需各种材料;
5、已交齐全部学费。
特别提示:
至4月15日17:00止,学分未修满者、成绩不合格者、培养环节不全者、开题时间不满一年者、学费未交齐者,不具备申请答辩条件,本学期不能进行答辩申请。未经审核者无效,私自伪造成绩者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二、申请答辩前需要完成环节及提交材料
1、培养环节所需材料:(1)个人培养计划表;(2)校外导师资格申报表;(3)文献阅读与综述考核表;(4)开题报告论证表;(5)论文中期考核表;(6)在职工程硕士个人成绩单,一式两份。
三、时间安排
1、3月30日前,在职工程硕士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意愿,由学院统一汇总申请者名单后报送研究生处,由研究生处统一查询申请者培养环节及学费缴纳信息。研究生处将查询情况反馈相关学院。
2、4月10日前,学院审核申请者所有培养环节完成情况及学费缴纳情况,并填写“齐鲁工业大学在职工程硕士答辩前各培养环节审核情况汇总表”,盖学院章后将纸质稿交送研究生处复核,同时提交电子稿发hlq@qlu.edu.cn邮箱。研究生处复核后,将结果反馈学院。
3、至4月15日17:00止,培养环节未完成及学费未交齐者,视为不具备申请条件,本学期不能进行答辩申请。
四、注意事项
1、所有在职工程硕士所需相关表格,到我校研究生处网站“下载中心—在职教育”中下载;
2、还未向研究生处提交在职工程硕士成绩单者,请学院提前督促任课教师将纸质版签名后交学院,由学院收齐盖章后交研究生处。
研究生处
二○一五年三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