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硕士点顺利通过专项评估
发布时间: 2016-03-29 浏览次数: 1926

近日,从教育部发布的《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下达2014年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结果及处理意见的通知》(学位〔20165号)获悉,我校参加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的工商管理一级学科硕士点和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硕士点均顺利通过评估。

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是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制定《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办法》要求实施的,是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的重要内容;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分为学位授予单位自我评估和教育行政部门随机抽评两个阶段,其中2014年—2018年为自我评估阶段,2019年为随机抽评阶段。本次专项评估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委托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和全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组织实施,主要检查学位授权点的研究生培养体系完备性,包括师资队伍、人才培养和质量保证等。经评估全国有42所高校的50个博士、硕士和专业学位授权点因评估为“不合格”被撤销学位授予权,另有95个学位点被要求“限期整改”。我省有多所学校的博士、硕士和专业学位授权点被评估为“不合格”或“限期整改”。

本次专项评估工作中,学校领导高度重视,有关部门会同工商管理学院、艺术学院认真准备,精心组织,协同配合,保质保量的完成了评估工作,实现了以评促建的评估目标,也为学校学位点合格评估工作积累了经验。下一步工作中,学校将以学位点合格评估为契机,建立“能上能下,动态调整”的学位点建设新机制,不断提高学位点建设水平和研究生培养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