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部)、在职工程硕士:
为进一步做好我校2016年秋季在职工程硕士申请答辩前各培养环节审核工作,严格培养环节审查,确保培养质量,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学院(部)、在职研究生认真严格执行。
一、申请答辩前应具备的条件
1、已修完个人培养计划中规定的所有课程和必修环节,修满规定的学分,且考核合格;
2、已按时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各培养环节;
3、已达到规定的学习年限要求;
4、已交齐培养环节所需各种材料;
5、已交齐全部学费。
二、申请答辩前需要完成环节及提交材料
1、培养环节所需材料:
(1)个人培养计划表;
(2)校外导师资格申报表;
(3)文献阅读与综述考核表;
(4)开题报告论证表(开题时间要满一年);
(5)论文中期考核表;
(6)在职工程硕士个人成绩单,一式两份;
(7)学费交齐证明。
2、以上材料必须全部具备者,方可进行本学期答辩申请。学分未修满者、成绩不合格者、培养环节不全者、开题时间不满一年者、学费未交齐者,不具备申请答辩条件,本学期不能申请答辩。
具备申请资格者,务必本人持“在职工程硕士个人培养环节审核用表”(表格见附件1),到学院(部)、研究生处分别审核盖章。未全部审核通过并盖章者,学院(部)一律不得接收答辩申请。
三、时间安排
1、,由在职工程硕士本人向所在学院(部)提出申请意愿,学院(部)统一汇总申请者名单后,于10月18日前报送研究生处。
2、10月20日前,学院(部)审核申请者培养环节完成情况及学费缴纳情况,按实际情况填写“齐鲁工业大学在职工程硕士答辩前各培养环节审核情况汇总表”(见附表2),将纸质稿盖章后交送研究生处复核,同时提交电子稿发hlq@qlu.edu.cn邮箱。研究生处复核后,将结果反馈学院。
四、注意事项
1、在职工程硕士所需相关表格,到学校研究生处网站“下载中心—在职教育”中下载;
2、请申请答辩者交“毕业登记表”,一式三份,与“入学登记表”,一齐装入个人档案。
3、私自改动、伪造成绩者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附件1:在职工程硕士个人培养环节审核用表.doc
附件2:齐鲁工业大学在职工程硕士答辩前各培养环节审核情况汇总表.xls
研究生处
二○一六年十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