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制定二级学院学位点建设规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3-09-06 浏览次数: 482

研通〔201244

各有关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学位点建设工作,提高学校办学层次,根据学校“十二五”发展规划中关于学位点建设的要求和2012年学校工作要点,为下一批博士点、硕士点申报工作做好充分准备,经研究,学校决定开展制定二级学院博士学位授权点及硕士学位授权点(含学术型硕士点、专业学位授权点、目录外自主设置二级学科和交叉学科硕士点)三年(2013-2015)建设规划(以下简称“学位点三年建设规划”)工作,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1、各学院根据学校发展规划,结合社会需要、国内现有学位点布局和本单位学科建设与发展需要,制定学位点三年建设规划。规划内容要求见附件1

2、学位点建设规划应从研究方向、学术队伍、科学研究、人才培养、工作条件等方面详细论证。必要时可聘请校外高水平专家协助指导、论证。

3、学校将组织专家对各学院的学位点三年建设规划情况进行审查。

4、学位点建设规划事关学校及学院发展大计,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成立由主要领导和学术骨干组成的工作小组认真开展规划工作。本次规划将是今后学校学位点设置、建设经费投入和政策制定与倾斜的重要依据。

5、请各有关学院务1120前将《学位授权点建设规划书(2013-2015年)》一式三份报送研究生处,同时将电子版发至xwb1081@163.com

本通知及所列附件可从“研究生处网站-学位工作-最新通知”中下载。

 

 

附件:1、学位授权点建设规划书(2013年―20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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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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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申报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最低要求与基本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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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申报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最低要求与基本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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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一二年十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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