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工业大学(山东省科学院)研究生学术论坛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 2022-05-30 浏览次数: 384

 

齐鲁工业大学(山东省科学院)研究生学术论坛管理办法

第一条 根据校(院)关于《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会议活动管理办法》(齐鲁工大鲁科院党字202231号)的相关规定,为进一步完善齐鲁工业大学(山东省科学院)研究生学术论坛(以下简“学术论坛”)系统架构,明确举办方式、论坛内容、活动流程和要求,使学术论坛活动常规化、系统化,突出主题,办出特色,加强思想引领,交流创新成果,感受大师魅力,营造浓厚的校园学术文化氛围,根据《齐鲁工业大学(山东省科学院)研究生教育发展类项目管理办法》的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学术论坛坚持“以国家战略需求为导向”的主题设置模式,主动对接我国基础研究、智慧社会、航天强国、网络强国、智能制造、能源体系、乡村振兴等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和部分卡脖子核心技术领域,紧密围绕中国研究生创新实践系列大赛各项主题赛事开展学术论坛活动。为研究生的成长发展提供启迪人生智慧、感化道德精神、锻造学术素养、勇于创新实践、升华科学信仰的交流平台。

第三条 学术论坛面向全校师生开放,论坛选题必须突出相关领域的学术前瞻性和现实意义,紧密切合各学部(院)拔尖创新人才的培养工作,秉持“学术研究无界限,论坛讲授有纪律”的原则,坚持论坛的开放性和包容性,理论问题有深度,现实问题有高度,发挥论坛的思想引领、文化引领作用,打造丰富多彩、有序多样和菜单式的校园学术文化活动体系。

第四条  根据实际情况,论坛举办方式可分为线上、线下两种形式。按“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论坛申请发起单位落实好意识形态主体责任,选配优秀教师或学生骨干负责组织实施。

第五条  所有学术论坛均需通过研究生处、研究生工作部网站、研究生教育微信公众号、各单位网络宣传平台、所在校区张贴海报等方式进行活动预告。

第六条  举办单位应安排专人在论坛结束后1日内,根据活动举办效果在校内外主要媒体、研究生处、研究生工作部网站、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网站上予以宣传报道。

第七条  研究生工作部每年根据论坛受益面、规模、实施过程、宣传效果和影响、提交材料完整程度等审验。

第八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第九条  本办法由研究生处、研究生工作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