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山东省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6-07作者:设置

各相关学院:

根据教育厅《关于申报山东省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的通知》的精神,为加快推进我省教育强省建设步伐,广泛吸收和整合社会资源参与研究生培养,创新研究生培养模式,进一步提高研究生创新能力和培养质量,更好地为我省经济文化强省建设服务,今年继续开展省级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申报、评审工作,现将我校申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联合培养单位应为科研力量较强的科研院所、学校、企业等,申报学院与联合培养单位前期应有较好的产学研合作基础,基地建设参照《山东省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实施与管理办法》执行。

2、拟申报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的学院,请于618前,将《山东省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申请书》及《研究生联合培养合作协议书》各一式三份交研究生处,并将电子稿发送至lyc@spu.edu.cn.

3、学校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确定名单。必要时将对基地实地考察。

  

    附件1:山东省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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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2:山东省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实施与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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