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增招生硕士点制定培养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5-09作者:设置

各相关学院:

由于新增且拟招生的自主设置二级学科和交叉学科硕士点,以及有部分学科专业的招生方式改变(如按照二级学科招生改为按照一级学科招生)、同一学科专业工学、理学同时招生等原因,须制定相关学科专业的培养方案,现将此项工作安排如下。

一、有关要求

1、严格按照《山东轻工业学院关于制(修)订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的要求制定相应学科的培养方案。各学科专业相应制定研究型和应用型两套培养方案。培养方案中所列各培养方向务必与招生简章中的培养方向相一致。

2、新增目录外及交叉学科硕士点的培养方案由硕士点挂靠学院牵头制定。

3、招生方式发生改变的(二级学科招生改为一级学科招生等)学科专业,制定更改后各学科专业的培养方案。例如:2011年按照食品科学二级学科招生,2012年改为按照食品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招生,须相应制定食品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培养方案。

2012年材料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已按照可授予理学和工学两种学位招生,须制定相应授予理学和工学的培养方案。

2012年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已开始招工业设计工程全日制工程硕士,须制定相应的培养方案。

4、根据“研究生分类培养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在培养方案中增设“毕业去向(考博、出国留学、就业)指导环节”,为必修环节,不计学分。

二、时间安排

   请将培养方案电子稿于2012525前发至lunan@spu.edu.cn.

 

 

附件1:制(修)订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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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培养方案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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