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
根据《山东轻工业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办法》(鲁轻院研字(2006)16号)、《山东轻工业学院评选优秀研究生及研究生干部的实施办法》(鲁轻院研字(2006)15号)的规定,经研究决定对09级、10级在校研究生进行优秀奖学金、单项奖学金、优秀研究生及优秀研究生干部的评选,现将评选事宜通知如下:
1、二年级研究生着重考核思想政治表现和学习成绩,科研成绩作为参考;三年级研究生着重考核思想政治表现和科研成绩。
2、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有条件的学院应分专业进行评选奖学金。
3、请各学院于
(1)“优秀研究生干部及优秀研究生推荐名单汇总表”书面稿及电子稿各一份。
(2)“研究生优秀奖学金及单项奖学金推荐名单汇总表” 书面稿及电子稿各一份。
(3)有关申报材料(发表论文、论文被三大索引收录证明、专利、获奖等)由学院审核原件,将获奖人员相关材料(发表论文只复印期刊封面、目录及正文首页)复印件报研究生处。
注:电子稿发至 lunan@sp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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