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10/11学年研究生课程教学工作量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6-08作者:设置

各相关单位:

请按照《山东轻工业学院研究生教学工作量核算办法》的规定统计本单位教师10/11学年研究生课程教学工作量,于615日前将签字、盖章后的教学工作量统计表(见附件)报送研究生处,同时将电子稿发至lunan@spu.edu.cn

 

注:1、各研究生课程教学工作量由任课教师所在单位统计。

2、如一门课有多名任课教师,统计各自的课时。

 

 

附件1:教学工作量统计表
点击下载

附件2山东轻工业学院研究生教学工作量核算办法
点击下载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