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0/2011(二)研究生课程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1-13作者:设置

请根据培养方案的要求,参照《2010/2011()公共课及部分选修课课程表》的安排,制定本学院2010/2011(一)研究生课程表。

公共课上课时间、地点由研究生处负责,其它相关课程上课时间、地点、任课教师由各学院安排。

请各学院分专业制定课程表,务必于201131日前将各专业的《课程表》及《山东轻工业学院硕士学位研究生课程教师任课安排表》电子稿发送至hlq@spu.edu.cn

注意事项:

1、研究生任课教师要求由政治素质高,教学、科研能力强的副教授以上职称的人员担任

2、请各任课教师务必于开学第一周将教学日历电子稿发到hlq@spu.edu.cn

   附件:12010/2011()公共课及部分选修课课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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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山东轻工业学院硕士学位研究生课程教师任课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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