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及在职工程硕士研究生:
随着近几年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快速发展,我校在职工程硕士研究生规模迅速扩大,进一步规范在职工程硕士研究生管理和严格各培养环节已成为我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十分紧迫的任务。为了保证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质量,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现就在职工程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通知如下:
1、进一步规范工程硕士研究生管理工作
在职工程硕士研究生进校不离岗的学习方式,给管理带来了很大的难度,望各学院设专人负责工程硕士研究生的各项管理工作,并设立联系人或班主任以便于就日常工作与研究生沟通。
2、加强在职工程硕士研究生课程学习管理
(1)在职工程硕士研究生必须按培养计划的要求和上课安排学习各门课程,并按规定参加所学课程的考核。因故不能参加者,必须提前请假。未通过或缺考课程随下一级重修和考试。
(2)要严格考勤制度,在课程的学习过程中,由任课教师进行考勤,对请假超过总课时1/6或旷课超过1/8者,不能参加该课程的考试,经研究生处批准后,随下一年级重修。
(3)课程的最终考核成绩由平时成绩和考试成绩组成,平时成绩占30%,考试成绩占70%。
3、梳理各年级在职工程硕士研究生各培养环节的有关工作
各单位组织有关人员认真梳理各年级在职工程研究生各培养环节进展情况,主要包括:个人培养计划、校外导师遴选、课程学习与考核、文献阅读与综述、论文开题报告、论文中期检查、论文发表情况等,检查每位研究生各环节是否按期完成,未按期完成的环节须及时补上。
4、论文答辩与学位申请
按学校有关规定,研究生须完成规定的各培养环节并达到要求方可申请答辩和申请学位。对未按时完成各培养环节或未达到规定要求者,将不接受其答辩申请和学位申请。
5、缴纳学费
现仍有部分在职工程硕士研究生未按时缴纳学费,各学院通知有关学生尽快缴纳学费未缴纳学费的研究生,其课程学习成绩无效,其论文不能开题,不接受其答辩申请和学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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