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山东省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10-08作者:设置

各相关学院:

     根据教育厅《关于申报山东省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的通知》的精神,为加快推进我省教育强省建设步伐,广泛吸收和整合社会资源参与研究生培养,创新研究生培养模式,进一步提高研究生创新能力和培养质量,更好地为我省经济文化强省建设服务,今年首次开展省级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申报、评审工作,现将我校申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根据教育厅的通知要求,申报山东省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须填写《山东省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申请书》,并提供《研究生联合培养合作协议书》。具体要求见《山东省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实施与管理办法》。

建立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是提高我校研究生培养质量和创新能力的有效措施之一,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此次申报工作,结合本单位实际,主动与科研条件好的相关企业、研究单位进行密切联系,创建多种形式的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或实验中心。每个学院至少申报1个培养基地,多者不限,务必于1110日前,将《山东省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申请书》及《研究生联合培养合作协议书》各一式三份交研究生处,并将电子稿发送至lunan@sdili.edu.cn.

 

 

附件1:山东省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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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山东省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实施与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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