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三、从校级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中择优推荐申报省级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对于获得省级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立项且有经费资助的项目,学校实行1:1匹配,不再享受校级项目的经费资助。 四、请于 3月1日前将填写好的《山东轻工业学院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申请书》(见附件)一式4份,及电子文本,一并报研究生处。 附件:《山东轻工业学院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申请书》
根据《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和《山东轻工业学院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文件》)精神,现将2008年校级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工作要在认真组织学习《文件》精神、总结去年申报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广泛发动研究生指导教师及有关管理人员,按照《文件》的精神和要求,精心组织,认真设计、论证与筛选。
二、申报范围:围绕加强研究生创新能力的培养,全面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继续加强在学科建设、研究生培养体制、培养目标、课程设置、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教材教案、培养方式、创新培养基地建设、科研训练、社会实践、充分发挥导师作用、学位论文标准、管理与运行机制等方面的创新课题进行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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