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现将有关2008年校级研究生优秀科技创新成果奖评选事宜通知如下:
1、申报人要认真阅读《山东轻工业学院研究生优秀科技创新成果奖评选奖励暂行办法》等相关文件,填写《山东轻工业学院研究生优秀科技创新成果奖申报评审书》(可从研究生处网站下载)。
2、评选范围:
研究生优秀科技创新成果奖的第一申请人应是2007年8月31日以后具有在校学籍的研究生(包括在职攻读专业学位在籍研究生),申报成果应是在校期间以我校名义所取得的研究成果。
3、有关要求
按照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研究生优秀科技创新成果应突出技术创新和实际应用。因此,本次研究生优秀科技创新成果奖评选请各学院注意应用技术类成果的推荐。研究生优秀科技创新成果奖与优秀硕士学位论文不得兼报。
4、须提交的支撑材料
以下材料复印件根据申报成果的不同需要予以提供,装订成册,一式2份:研究工作报告、技术报告,或直接反映本成果的材料,如著作、论文、调研报告等(论文、著作须是正式出版的);科技查新报告书;科技成果鉴定书;使用单位证明书,或经济、社会效益评估证明书等相关资料;申请人有工作单位的,应由其工作单位出具该申报成果为非工作职务成果的证明和相关材料。
5、时间安排:
各学院务必于2008年3月1日,将学院签字盖章后的《山东轻工业学院研究生优秀科技创新成果奖申报评审书》,连同反映该成果的证明材料复印件装订成册(一式2份),及《山东轻工业学院研究生优秀科技创新成果奖申报评审书》电子稿一份交研究生处(办公楼432#)。
附件1:山东轻工业学院研究生优秀科技创新成果奖申报评审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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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山东轻工业学院研究生优秀科技创新成果奖评选奖励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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