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
根据《山东轻工业学院关于制(修)订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意见》 (鲁轻院研字[2006]4号)的规定,研究生在进行论文研究以前,要求阅读一定数量与课题有关的中外文文献资料,做出分析与评价,写出书面报告,填写“山东轻工业学院硕士学位研究生文献阅读与综述考核表”。
一、有关要求:
1、书面报告不少于八千字。
2、参考文献不少于50篇,其中外文文献资料不少于30篇。
二、报送材料安排:
于10月22日前,各相关学院指定专人统一将报告电子稿一份,“山东轻工业学院硕士学位研究生文献阅读与综述考核表”一份交研究生处。
注:设计艺术学专业研究生于下学期第二周前完成此项工作
【打印】【
版权所有 © 齐鲁工业大学鲁ICP备05046217号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大学路3501号 邮编250353 联系电话:0531-896315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