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
为做好2007年我校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确保学位授予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2007年硕士研究生论文答辩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各单位遵照执行,并传达至各导师和学位申请人。
一、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学位申请和学位授予工作按照《山东轻工业学院硕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等有关文件的规定执行。
二、受理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申请的截至时间为5月20日,论文答辩应安排在6月20日前完成。
三、答辩资格审核
各学院应根据《山东轻工业学院硕士学位研究生答辩资格审核实施办法》的有关要求,对申请答辩的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进行答辩资格审核。原则上,凡达不到培养方案规定要求的,应延期毕业。
审核材料包括:
1、已经公开发表的论文等成果:原件由研究生所在院系审核,向研究生处提交复印件(论文应含封面、目录和正文等三部分。若是已接收但未发表的,另附接收函或交费通知单)。
2、英语六级考试合格证书(100分制)或成绩单(710分制)。(无合格证和成绩单,填写最高分数)。
3、学生成绩表。
4、论文格式(在资格审核时提交一份活页本或简装本的论文)。
申请人需填写“山东轻工业学院硕士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核表”(从研究生处网站下载),连同以上材料装订成册,交所在学院审查。经分管院长签字、盖章后,以各硕士点为单位将答辩资格审核表和有关材料汇总,于答辩前30天报研究生处,学校组织复审。只有在资格审核通过之后,才能进行论文印刷和装订,才可以组织论文评阅和答辩。
四、论文印刷
学位论文不仅在内容上要有创新,而且在表达形式上要规范严谨。学位论文要严格按照《山东轻工业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规范》的要求书写和排版,导师要严格把关。送交论文评阅人和答辩委员会的论文可以是活页本或简装本,在答辩后根据专家对论文提出的意见进行修改、完善。
五、论文盲审
分学科抽取论文进行双盲评审。具体办法见《山东轻工业学院关于试行硕士学位论文“双盲”评审的暂行规定》。
六、论文的评阅与答辩
聘请2名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作为评阅人(校外至少1人),学位论文至少在答辩前15天送交评阅人(包括评阅意见书及学位论文)。学位论文应至少在答辩前1周送交答辩委员会成员。双盲评审的论文按照统一要求装订(不出现学生、指导教师和有关致谢的信息,在校期间发表的论文只注明位次),并将学位论文(2份)及评审费(100元/份)于5月20日前交研究生处。
七、报送材料
(一)答辩前需要交的材料:
答辩前2周,请各学院将答辩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及答辩地点报研究生处审批。
(二)论文答辩后交的材料:
1、授予硕士学位研究生人员登记表,可以从研究生处网页“文件下载”处查询下载,表格格式和内容不得改变,每人打印或碳素墨水填写一份,上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用,按要求认真填写,保证客观、完整、准确,同时发送邮件到lunan@sdili.edu.cn;
2、在校期间发表论文登记表,可以从研究生处网页“文件下载”处查询下载,发送邮件到lunan@sdili.edu.cn;
4、论文答辩后,申请人根据论文评阅专家和答辩委员会委员提出的意见将论文修改完善,按规定格式印刷装订后提交五份(其中1本为线装)给各学院;
5、含论文全文内容(word文档)的软盘或光盘1套(文件名为“学号+姓名”)并在软盘或光盘上写清年级、姓名、学号;
6、学位申请人将论文中英文摘要的电子文稿交所在学院。学院汇总后,将含有学位申请人中英文摘要汇编的软盘1张交研究生处,同时发送邮件到lunan@sdili.edu.cn,中英文摘要的书写格式见附件。
各学院将以上材料收齐,审核无误后,务必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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