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通[2009]第4号
各有关学院及2009届研究生:
为做好2009年我校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确保学位授予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2009年硕士研究生论文答辩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各单位遵照执行,并及时传达至各导师和毕业生(学位申请人)。
一.基本要求
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学位申请和学位授予工作按照《山东轻工业学院硕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等有关文件的规定执行。
二.时间安排
1.
2.硕士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查受理截至日期为
3.论文答辩应安排在
4.学位申请受理截至日期为
三.答辩资格审核
各学院应根据《山东轻工业学院硕士学位研究生答辩资格审核实施办法》的有关要求,对申请答辩的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进行答辩资格审核。
审核的内容包括:①英语六级成绩;②课程学习成绩;③参加前沿讲座情况;④实践环节;⑤已经公开发表的论文、获奖、专利等成果。原则上,凡达不到培养方案规定要求的,应延期毕业。
四.论文印刷装订
学位论文不仅在内容上要有创新,而且在表达形式上要规范严谨。学位论文要严格按照最新修订的《山东轻工业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规范》要求书写和排版,导师要严格把关。
送交论文评阅人和答辩委员会的论文可以是活页本或简装本,在答辩后根据专家对论文提出的意见进行修改、完善。
五.论文的评阅与答辩
盲审论文具体办法见《山东轻工业学院关于试行硕士学位论文“双盲”评审的暂行规定》。双盲评审的论文按照统一要求装订(不出现学生、指导教师和有关致谢的信息,在校期间发表的论文只注明位次),并将学位论文(2份)及评审费(100元/份)于规定时间内交研究生处。
不参加盲审的学位论文须聘请2名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作为评阅人(校外至少1人),且须至少在答辩前15天送交评阅人(包括评阅意见书及学位论文),学位论文和《硕士学位论文评阅意见书》应至少在答辩前1周送交答辩委员会成员。
六.报送材料
1.答辩资格审查需要提交的材料
申请答辩的研究生须按要求如实填写《山东轻工业学院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申请书》,经有关部门、人员签字盖章后交所在学院审查。审查完成后以学院为单位报研究生处审核。只有在资格审核通过之后,才能进行学位论文印刷和装订,并组织论文评阅和答辩。
2.论文答辩需提交的材料
(1)填写《山东轻工业学院毕业研究生发表论文、获奖、专利登记表》1份,由所在院系汇总,同时提交汇总后的电子版;
(2) 答辩前2周,学院提交各专业毕业生《硕士学位论文评阅人和答辩委员会组成审批表》报研究生处审批,同时持《山东轻工业学院硕士研究生毕业答辩表决票》到研究生处盖章。
凡不按规定时间提供研究生答辩材料的,答辩时间将后延。
3.学位申请需提交的材料
(1)学位申请人提交《山东轻工业学院硕士学位申请书》原件1份(其中评阅书及表决票为原件),另需再提交《山东轻工业学院硕士学位申请书》原件1份(其中评阅书及表决票为复印件)和复印件1份;
(2)论文答辩后,学位申请人根据论文评阅专家和答辩委员会委员提出的意见将论文修改完善,按规定格式印刷装订后提交5份(其中1本为线装),不符合《山东轻工业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规范》的论文将不予接收;
(3)学位申请人提交学位论文全文(包括“封面、独创性说明、目录、中英文摘要、正文、参考文献、致谢、在学成果”等编辑成一个word文档)的电子文档以及软盘或光盘1张(文件名为“学号+姓名”,如“1043105001张三”)并在软盘或光盘上以“姓名+学号”命名,学院将所有学位申请人学位论文的电子文档以及软盘或光盘汇总后报研究生处。
(4)学位申请人向所在学院提交独立的学位论文中英文摘要电子文档,学院汇总后,将本学院所有学位申请人中英文摘要汇编的电子文档以及软盘或光盘1张报研究生处。
以上提交材料各学院审核无误后,于答辩后一周内以学院为单位报送研究生处。凡不按规定时间提供研究生答辩材料的,毕业、学位授予时间将后延。
七.其他说明
1.请各有关学院及2009届毕业研究生高度重视本年度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申请工作,按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本项工作顺利完成。
2.由于今年新制定、修订了《山东轻工业学院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申请书》、《山东轻工业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规范》、《山东轻工业学院硕士学位申请书》等文件,请2009届研究生严格按照最新修订文件的要求书写和排版。
3.本通知及所列文件可从“研究生处网站-下载中心-学位工作”下载。
研究生处
二○○九年三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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