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2008届毕业研究生:
为做好今年的硕士研究生毕业答辩和学位申请工作,请务必按时完成以下工作。
1.答辩资格审查需要提交的材料
(1)《山东轻工业学院硕士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核表》1份;
(2)英语六级考试合格证书(100分制)复印件或成绩单(710分制)复印件(无合格证和成绩单,在答辩资格审核表中填写最高分数)1份;
(3)《研究生成绩表》1份;
(4)《山东轻工业学院硕士学位研究生前沿讲座考核表》1份;
(5)按照培养方案的要求,选填《山东轻工业学院硕士学位研究生教学实践考核表》、《山东轻工业学院硕士学位研究生科研实践考核表》、《山东轻工业学院硕士学位研究生社会实践考核表》中的任一表格1份;
(6)已经公开发表的论文、获奖、专利等成果的复印件(论文应含封面、目录和正文首页等三部分,若是已接收但未发表的,另附接收函或交费通知单;获奖和专利提交证书复印件)1份。
答辩资格审查须在5月20之前完成,以上审查材料先交所在学院审查,经分管院长签字、盖章后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左侧装订),以学院为单位报研究生处审核。只有在资格审核通过之后,才能进行学位论文印刷和装订,并组织论文评阅和答辩。
2.论文答辩需提交的材料
(1)填写《学历教育硕士学位基本数据表》(打印或碳素墨水填写)1份,本表上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用,表格格式和内容不得改变,务必按要求认真填写,保证客观、完整、准确,同时提交电子版;
(2)填写《山东轻工业学院毕业研究生发表论文、获奖、专利登记表》1份,由所在院系汇总,同时提交汇总后的电子版 ;
(3)填写《关于同意使用本人学位论文的授权书》原件1份;
以上材料先提交至所在学院审查,审查合格后务必于5月15日前以学院为单位报送研究生处审核,同时提交电子版或发送邮件到czq@sdili.edu.cn 。
(4) 答辩前2周,学院提交各专业毕业生《硕士学位论文评阅人和答辩委员会组成审批表》报研究生处审批,同时持《山东轻工业学院硕士研究生毕业答辩表决票》到研究生处盖章。
凡不按规定时间提供研究生答辩材料的,答辩时间将后延。
3.学位申请需提交的材料
(1)学位申请人提交《山东轻工业学院硕士学位申请书》原件1份(其中评阅书及表决票为原件),另需再提交《山东轻工业学院硕士学位申请书》原件1份(其中评阅书及表决票为复印件)和复印件1份;
(2)论文答辩后,学位申请人根据论文评阅专家和答辩委员会委员提出的意见将论文修改完善,按规定格式印刷装订后提交5份(其中1本为线装),不符合《山东轻工业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规范》的论文将不予接收;
(3)学位申请人提交学位论文全文(包括“封面、独创性说明、目录、中英文摘要、正文、参考文献、致谢、在学成果”等编辑成一个word文档)的电子文档以及软盘或光盘1张(文件名为“学号+姓名”,如“1043105001 张三”)并在软盘或光盘上以“学号+姓名”命名,学院将所有学位申请人学位论文的电子文档以及软盘或光盘汇总后报研究生处。
(4)学位申请人向所在学院提交独立的学位论文中英文摘要电子文档,学院汇总后,将本学院所有学位申请人中英文摘要汇编的电子文档以及软盘或光盘1张报研究生处。
4.本通知所列文件可从“研究生处网站-下载中心-学位工作”下载。
研究生处
附件:
2008毕业生答辩所需文件、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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