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11-04作者:设置

研通〔201139

各有关单位及项目负责人: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校研究生教育创新工程建设,确保研究生创新计划项目的顺利实施,规范在研项目过程管理,提高项目研究质量,推动在研项目能够按计划顺利完成,进而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和研究生教育水平,根据《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山东轻工业学院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经研究,学校将组织专家对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进行检查,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2011年以前(不含2011年)批准的省级、校级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中的在研项目。

二、检查方式与内容

本次检查采取项目负责人汇报项目进展情况及专家质询、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主要检查以下内容:

1、检查项目负责人和主要研究人员是否按计划参加研究工作,项目进展是否符合项目研究计划,是否按照要求完成了相关的研究任务。

2、检查项目负责人是否对所承担项目进行了阶段性总结并取得了相应成果、成果与研究内容的一致性及应用情况。

3、检查项目开展过程中是否存在问题、解决情况、以及下一步工作安排等。

三、材料填写与时间安排

1、山东省研究生创新计划立项项目请填写《山东省研究生创新计划项目年度进展报告书》(附件1),学校立项项目请填写《山东轻工业学院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进展报告书》(附件2),以上材料经所在单位审核后,一式三份报研究生处。

2、反映已取得成果的材料。

3、所有创新计划项目的成果必须与申请项目相关,公开刊物发表的成果要标注“创新计划项目资助”及项目编号。

4、各单位将进展报告及有关成果材料复印件汇总后于20111121报研究生处,同时将进展报告的电子文档发至xwb@spu.edu.cn。汇报检查时间另行通知。

四、工作要求

1、请各有关单位及项目负责人高度重视本次检查工作,认真及时做好本单位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检查,学校将根据组织和检查情况适当调整各单位下一年度项目申报立项限额。

2、已完成或已到结题时间的省级、校级项目,应尽快申请组织结题验收。无法按期完成的项目应提交延期申请。

3、学校将在一定范围内对检查结果进行通报,对于未按计划开展研究工作的项目,学校将按照山东轻工业学院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附件:

1、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年度进展报告书
点击下载

2、山东轻工业学院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进展报告书
点击下载

 

 

 

研究生处      

○一一年十一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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