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通[2009] 3号
各有关学院:
根据《山东轻工业学院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及奖励办法》,经研究,决定继续开展2009年校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现将评选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比例
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的评选比例不超过评选时间范围内硕士学位获得者总人数的10%。
二、推荐指标
各硕士点按照不超过评选时间范围内硕士学位获得者总人数的20%推荐。
三、评选程序
1、个人申请,指导教师同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初审,并由学院填写推荐意见;
2、所有申报材料需以学院为单位报研究生处,研究生处对推荐的学位论文进行审核、汇总,并组织评审。
四、材料报送
1、硕士学位论文一式二份,其中一份盲审用,盲审用论文要删去作者和导师的信息,只需简单装订,印刷及装订要求见附件1。
2、《山东轻工业学院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附件2)一式15份。
3、《山东轻工业学院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硕士学位论文中英文摘要及有关证明材料(见《山东轻工业学院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装订成册,一式一份,所有材料(论文、证明材料等)请报送复印件,均不返还。
4、《山东轻工业学院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中“硕士期间及获学位一年内获得与学位论文有关的成果”一栏按照“科技分值计算表”(见附件3)自评打分,学位办审核。
五、时间安排
六、有关要求
各有关学院应充分重视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的评选工作,及时通知到有关人员,并以评选为动力,全面推动我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的不断提高。因上级部门要求时间紧,望各单位务必按时报送材料。
校级研究生优秀科技创新成果奖与优秀硕士学位论文不得兼报。
本通知及其相关附件请到“研究生处网站-学位工作-优秀论文评选”中下载。
附件1:研究生学位论文盲审印刷格式的统一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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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山东轻工业学院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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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科技分值计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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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处
二○○九年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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