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
根据《山东轻工业学院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及奖励办法》及,经研究,决定继续开展2008年校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现将评选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比例
2006年9月1日至2007年8月31日在我校获得硕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
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的评选比例:不超过评选时间范围内硕士学位获得者总人数的10%。
二、推荐指标
各硕士点按照不超过评选时间范围内硕士学位获得者总人数的20%推荐。
三、评选程序
1、个人申请,指导教师同意,以学院为单位报校学位办,由学校统一组织评审。
2、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初审,并提出推荐意见。
3、校学位办对推荐的学位论文进行审核、汇总,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评审。
四、材料报送
1、硕士学位论文一式二份,其中一份盲审用,盲审用论文要删去作者和导师的信息,只需简单装订,印刷及装订要求见附件;
2、《山东轻工业学院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研究生处主页下载)一式25份;
3、《山东轻工业学院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硕士学位论文中英文摘要及有关证明材料(见《山东轻工业学院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装订成册,一式一份,所有材料(论文、证明材料等)请报送复印件,均不返还。
4、《山东轻工业学院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中“硕士期间及获学位一年内获得与学位论文有关的成果”一栏按照“科技分值计算表”(见附件)自评打分,学位办审核。
五、时间安排
六、有关要求
各有关学院应充分重视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的评选工作,并以评选为动力,全面推动我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的不断提高。山东省研究生优秀科技创新成果奖与优秀硕士学位论文不得兼报。
附件1:山东轻工业学院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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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科技分值计算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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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研究生学位论文盲审印刷格式的统一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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