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通[2008] 27号
各相关学院:
根据《山东轻工业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条例》和校第八届学位评定委员会第十次会议有关要求,有学位授予权的二级学院应设立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经审查,机械工程学院、电子信息与控制工程学院、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轻化与环境工程学院、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化学工程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艺术设计学院、政法学院、数理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外国语学院等12个学院应成立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请以上学院按《山东轻工业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条例》第四条、第七条、第八条等规定成立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并于
若需要《山东轻工业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条例》,请到研究生网站-规章制度-学位工作中查看;需要《山东轻工业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组成名单》,请到研究生网站-下载中心-学位工作中下载。
附件:山东轻工业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组成名单
点击下载
研究生处/学位办
【打印】【
版权所有 © 齐鲁工业大学鲁ICP备05046217号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大学路3501号 邮编250353 联系电话:0531-896315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