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通〔2013〕45号
各有关学院:
根据《齐鲁工业大学研究生教育校级教学成果奖励实施办法》的有关要求和规定,我校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奖每四年评选一次,今年将开展第二届评选工作。现将有关申报推荐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果推荐范围
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对象必须符合《齐鲁工业大学研究生教育校级教学成果奖励实施办法》(附件1)的规定和要求。
属依托省级、校级研究生创新计划项目取得的教学成果,其依托项目须已完成结题。
各学院推荐限额见附件2。
二、评选程序
(一)个人申报。有关申报人员填写《齐鲁工业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评审书》(附件3)。
(二)学院推荐。学院根据推荐限额进行初审推荐。
(三)学校评审。学校成立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专家组进行评审。
(四)结果公示。
(五)公布表彰。
三、成果申报材料
拟推荐参加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的教学成果,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齐鲁工业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评审书》(附件2)。
(二)教学成果概述1份。内容包括指导思想、成果内容及解决的理论与实际问题、理论与实践方面的主要创新点、实践效果、借鉴及应用推广前景与价值等(4000字至6000字)。拟申报一等奖的同时提供反映该成果概述的视频光盘(8分钟以内)。
(三)反映该教学成果的相关材料。包括:有关研究生教育教学研究的理论成果,如相关论文、著作等;反映研究生教育教学建设方面的创新成果,如新的教学方案、教学计划、管理制度、实验室与实践基地材料、教学用书、音像材料等;反映研究生教育创新实施效果的相关证明材料。
(四)如申报成果属省级和校级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立项项目范畴的,需同时提交相应的项目结题报告书、研究报告、《成果鉴定书》等相关支撑材料。
四、材料报送时间与要求
请各学院将齐鲁工业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评审书》(一式二份)及上述支撑材料(一式一份)连同《齐鲁工业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汇总表》(一式一份)于2013年11月18日前报送研究生处,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xwb1081@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五、其他
(一)上届研究生教育省级、校级教学成果奖评选已获奖或上届已申报未获奖且没有新进展的教学成果,本次不得再次申报。
(二)根据省教育厅下达名额,学校将从校级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奖中择优推选参加省级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
研究生处
二○一三年十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