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4年下半年全日制研究生毕业与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10-09作者:设置

研通〔201417

各有关学院及有关研究生:

为做好2014年下半年我校硕士研究生毕业工作,确保学位授予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各单位认真执行。

一、工作安排

11020日前,申请答辩的研究生向所在学院提出答辩申请,各有关学院于1024日前将审核材料汇总后报送研究生处复核。

21027日前,研究生处按学院分学科(专业、领域)随机抽取并公布盲审论文名单。

31031日前,所有参加盲审的论文作者将其学位论文送研究生处组织盲审。

41114日前,各学院分学科将非盲审论文电子版报送研究生处进行学术规范检测。

51117日前,各学院完成非盲审论文的送审,评审意见的返回时间不晚于1130日。

6、答辩委员会组成人员审核、领取答辩表决票及其他材料最迟办理时间为1128日。

7、论文答辩应安排在125前完成。 

8、学位申请受理截至日期为1210,各学院将通过答辩的研究生的学位申请材料汇总后报送研究生处复核。

二、答辩申请与资格审核

(一)工作要求

1、各学院应根据《齐鲁工业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答辩资格审核实施办法》的有关要求,对申请答辩的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进行答辩资格审核。

2、审核的内容包括:(1)英语六级成绩;(2)课程学习成绩及所获学分;(3)参加前沿讲座情况;(4)实践环节;(5)已经公开发表的论文、获奖、专利等成果。

3、凡达不到培养方案规定要求的、或未在规定时间提交答辩资格审核材料的、或审核未通过的研究生,须延期毕业。

(二)时间安排

11020日前,研究生毕业申请,各学院审核。

21024日前,各学院将审核通过拟答辩研究生的有关材料报研究生处。

(三)提交材料

1、本学院所有申请答辩研究生的《齐鲁工业大学研究生答辩申请书》纸质版1份;

2、本学院所有通过答辩申请研究生的《齐鲁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答辩资格审核情况汇总表》纸质版、电子版各1份;

3、本学院所有通过答辩申请研究生的《齐鲁工业大学毕业研究生科研情况统计表》电子版1份;

4、本学院所有通过答辩申请研究生的《齐鲁工业大学学历教育硕士学位获得者基本信息表》和《关于同意使用本人学位论文的授权书》纸质版各1份;

5、本学院所有通过答辩申请研究生的《齐鲁工业大学硕士学位获得者信息汇总表》电子版1份。

三、论文评阅

(一)盲审论文的评阅要求

11027日前,研究生处按学科(专业、领域)随机抽取并公布盲审论文名单,具体办法见《齐鲁工业大学关于试行硕士学位论文“双盲”评审的暂行规定》。

21031日前,随机抽取的盲审论文作者、中期筛选“亮黄牌”者、未达到英语六级要求但已发表英文论文者、申请提前和延期毕业者,将学位论文2本及评审费400元(200/本)一并送交研究生处参加“双盲”评审,同时提交电子版论文进行学术规范检测,过期不予受理。

3、盲审论文须按照《齐鲁工业大学研究生论文规范》要求装订(但论文中不出现研究生、指导教师和有关致谢的信息,在校期间发表的论文只注明期刊、位次)。

4、盲审结果一般将于11月中下旬返回学院。

(二)非盲审论文的评阅要求

1、不参加盲审的学位论文须聘请2名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作为评阅人(其中校外专家至少1人),对论文进行评阅。

21117日前,各学院完成非盲审论文的送审,评审意见的返回时间不晚于1130日。

四、学术规范检测

1、申请2014年下半年答辩研究生的学位论文须全部检测,所有提交检测论文以学院为单位于1114日前将论文电子版送交研究生处。检测完成后,研究生处统一将检测结果返回学院。

2、对存在学术规范方面问题的论文,学校将严格按照《齐鲁工业大学硕士学位论文重复率检测暂行办法》、《齐鲁工业大学研究生学术规范(试行)》处理。

3、未按时进行检测论文者,不能参加答辩。

五、论文印刷装订

1、学位论文不仅在内容上要有创新,而且在表达形式上要规范严谨。学位论文要严格按照《齐鲁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规范》要求书写和排版。导师要严格把关。

2、送交论文评阅人和答辩委员会的论文可以是活页本或简装本,答辩后根据专家对论文提出的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后再装订。

六、论文答辩

1、申请答辩的研究生应至少在答辩前1周将学位论文送交答辩委员会成员。

21128日前,各学院以学院为单位提交各拟答辩研究生的《硕士学位论文评阅人和答辩委员会组成审批表》、《硕士研究生答辩安排一览表》到研究生处审批,同时领取《齐鲁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答辩表决票》(私自打印无效)。

3、论文答辩应安排在125日前完成。

4、凡不按规定时间提供有关材料的研究生,将延期毕业。

七、学位申请

(一)提交材料

1、学位申请人分别提交《齐鲁工业大学硕士学位申请书》(其中评阅书及表决票为原件)1份,《齐鲁工业大学硕士学位申请书》(其中评阅书及表决票为复印件)2份。

2、论文答辩后,学位申请人根据论文评阅专家和答辩委员会委员提出的意见将论文修改完善,按规定格式印刷装订后提交5份(其中1本为线装),不符合《齐鲁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规范》的论文将不予接收。

3、学位申请人需将以下信息刻入一张光盘,光盘表面以“学号-姓名-专业”命名,在提交论文时一并交研究生处。

1)学位论文全文(包括“封面、独创性说明、目录、中英文摘要、正文、参考文献、致谢、在学成果”等编辑成一个word文档)1份,以“学号-姓名-论文题目”命名;

2)独立的学位论文中英文摘要1份,以“学号-姓名-摘要”命名;

3)个人在学研究成果(发表论文、获奖、专利)1份,并将所有成果的扫描件(JPG图片格式)放入以“学号-姓名-在学研究成果”命名的文件夹;

4)个人信息采集的免冠彩色照片(蓝色背景,宽150×高210(像素),大小≤10KJPG格式)电子版1份,照片以“身份证号-姓名”命名。

4、各学院将有关学位申请材料汇总后填写《毕业研究生学位申请提交材料统计表》,并将本学院所有研究生学位申请信息的光盘汇总成一张光盘一并提交。

5、以材料各学院审核无误后,以学院为单位提交研究生处复核。

(二)时间安排

学位申请材料的最迟接受时间为1210日。凡不按规定时间提供材料的,将延期毕业。

八、其他要求

1、请各有关学院及申请2014年下半年毕业的研究生按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完成。

2、特别强调的是,导师作为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应高度重视学位论文质量,做好有关提交材料的检查、审核工作。

3、本通知可从“研究生处网站-学位工作-最新通知”中下载,所列文件可从“研究生处网站-下载中心-学位工作”中下载。

  

                             研究生处      

一四年十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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