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4-20作者:设置

各有关学院(部):

    为了强化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创新能力的培养,鼓励专业学位研究生在实践实习中创造和运用知识,在应用研究和创新中发展职业能力,创造性地解决社会生产实际问题,提高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质量,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二届山东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和我校《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奖评选办法》(齐鲁工大研字〔2013〕4号)等文件的有关要求,拟开展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者应为在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含全日制、在职);

(二)申报成果须为研究生实习实践期间,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所取得的成果;已获首届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奖的成果不得再次申报。

(三)申报成果必须能够体现专业理论在解决实际问题中的进展和应用;在技术上有创新,产生了较好的经济效益;获得较高社会评价,产生了较好的社会效益;

(四)涉密成果不得申报

二、成果形式

    成果形式分为文艺作品、应用设计、案例报告三类。

(一)文艺作品类:一般适合艺术硕士、翻译硕士,成果包括创作与演出曲(剧)目、美术(设计)作品、影视作品、翻译作品等。

(二)应用设计类:一般适合工程硕士(博士)、建筑学硕士、风景园林硕士、城市规划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农业硕士、兽医硕士等,成果包括专利、工程设计、产品研发、技术研发、规划设计等。

(三)案例报告类:适合其它类别的专业学位博士、硕士,成果包括调研报告、医案报告、解决方案、实务案例等。

申报时,可根据成果情况自主选择一种成果形式。

三、奖励等级

    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奖设置一、二、三等奖。

四、评选程序

(一)个人申报。研究生个人自愿申报,填写《齐鲁工业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奖申报书》,申报书除校内、校外导师签字外,还需本专业学位领域两名导师或本行业领域两位专家推荐。

(二)学院(部)推荐。学院进行初审推荐,并将推荐名单在本单位公示。

(三)学校评审。学校评审坚持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各学院申报成果的类型,成立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奖评审专家组进行评审。

(四)结果公示。学校对评审入选名单进行公示。

(五)公布表彰。获奖名单学校公布并颁发证书和奖金。

五、材料报送

    各学院(部)于2015年4月29日前将推荐人员申报材料报研究生处,提交的材料包括:

(一)《齐鲁工业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奖申报书》一式三份;《齐鲁工业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奖申报汇总表》1份,同时将以上材料电子版发送至sdln008@163.com。

(二)成果载体3份:艺术设计作品类为光盘、图册及实物等;应用设计与产品类为产品、技术说明、设计方案、专利、研发技术报告纸质材料等。

(三)纸质证明材料1份:如推广或使用单位证明书,或经济、社会效益评估证明书等相关资料;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或直接反映本成果水平的材料等。

六、其他

    根据省学位办下达名额,学校从校级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奖中推选出省级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奖的候选成果,并报省学位办参加评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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