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齐鲁工业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导师条例》和《齐鲁工业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动态审核办法》等文件精神,经个人申请,相关学院(部)审查推荐,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表决通过,批准郑枫等71名同志为我校硕士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见附件1),苏国胜等42名同志通过硕士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动态审核(见附件2)。现对以上人员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17年6月16日至2017年6月23日。
如有异议,可以向研究生处提出书面意见。不接受匿名投诉。
电话:89631518,传真:89631518
接诉地点:办公楼434房间
附件:1、2017年齐鲁工业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结果.pdf
研究生处
二○一七年六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