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年12月份全日制/非全日制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及有关研究生:
为做好2022年12月份我校硕士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各单位认真执行。
(一)学位申请人提交纸版材料
1、学位申请人分别提交《齐鲁工业大学硕士学位申请书01》(编号为“学号01”,盖红色原章,贴新华社采集照片(2寸或1寸皆可),所附评阅书及表决票为原件,存入学校档案馆)1份;《齐鲁工业大学硕士学位申请书02》(编号为“学号02”,盖红色原章,贴新华社采集照片,所附评阅书及表决票为复印件,存入个人档案)1份;《齐鲁工业大学硕士学位申请书03》(编号为“学号03”,所需材料均为复印件,存入研究生处备份)1份。研究生管理系统可以导出尚未完善的学位申请书(内容和格式均可补充和调整),研究生处网站——下载中心——学位工作,亦可下载学位申请书模板(内有填写说明和备注)。学位申请书涉及档案信息,请学位申请人按照要求认真填写,同时各单位认真审核(签字盖章)。(特别提醒:学位申请书中的成绩单、盲审评阅书、答辩决议等材料研究生个人提前留好电子版备份,各学部亦可在学位申请书盖章后扫描留存电子版,以备档案馆上传备案)
2、学位申请人根据论文评阅专家和答辩委员会委员提出的意见将论文修改完善,按规定格式印刷装订后提交2本,不符合《齐鲁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规范》要求的论文将不予接收(签字一定要签)。
3、所有学术学位申请人的《齐鲁工业大学学历教育硕士学位获得者基本信息表》和《关于同意使用本人学位论文的授权书》纸质版各1份;所有专业学位申请人的《齐鲁工业大学硕士专业学位获得者基本信息表》和《关于同意使用本人学位论文的授权书》纸质版各1份。
4、学位申请人的新华社采集的免冠彩色照片(2寸)2张,毕业证、学位证使用。(为避免误贴,照片先由各位研究生秘书保管,待制证完毕后再通知派专人粘贴)
以上材料首先交至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审核(签字盖章),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审核无误后汇总材料并于12月10日前提交研究生处复核,未提供相关材料者本次学位申请不予受理,未达到学位授予要求者申请不予受理。
(二)研究生个人提交电子版材料
学位申请人需将以下电子版材料压缩打包成一个文件,压缩文件以“学号-姓名-专业”命名,在提交论文等纸版材料时一并交至各单位研究生秘书处汇总。
(1)学位论文全文(包括“封面、导师和研究生分别签字后的学位论文独创性声明和学位论文知识产权权属声明、目录、中英文摘要、正文、参考文献、致谢、在学成果”等编辑成一个文档)word版和PDF版各1份,以“专业-学号-姓名-论文题目”命名。
(2)独立的学位论文中英文摘要1份,以“学号-姓名-摘要”命名,txt版。
(3)新华社采集的免冠彩色照片(蓝色背景,JPG格式,原版照片)电子版1份,照片以“身份证号-姓名”命名。
(4)学术学位申请人的《齐鲁工业大学学术学位研究生学位信息汇总表(学术型研究生用)(2019版)》和专业学位申请人的《齐鲁工业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硕含在职、非全日制)学位数据表-2019版》(以下简称“信息汇总表”或“学位数据表”)电子版1份。
(三)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提交电子版材料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将有关学位申请材料汇总后填写《毕业研究生学位申请提交材料统计表》,并将本单位所有研究生学位申请信息的电子版材料汇总成一张光盘或一个压缩包文件(光盘内容格式:所有论文一个文件夹、所有摘要一个文件夹、所有照片一个文件夹、所有基本信息表一个文件夹、信息汇总表(或学位数据表)一个excel文件)一并提交。
(四)时间安排
学位申请材料的最迟接收时间为12月10日。凡不按规定时间提供材料者,本次学位申请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