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工业大学(山东省科学院) 2023年上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规范检测和“双盲”评审工作安排

发布时间:2023-04-06作者:设置

齐鲁工业大学(山东省科学院)

2023年上半年研究生论文学术规范检测和“双盲”评审工作安排

(一)工作要求

1、研究生处根据《齐鲁工业大学(山东省科学院)硕士学位论文重复率检测检测暂行办法》《齐鲁工业大学(山东省科学院)研究生学术规范(试行)》《齐鲁工业大学(山东省科学院)关于试行硕士学位论文“双盲”评审的暂行规定》的有关要求,对全部申请2023年上半年答辩研究生的学位论文进行学术规范检测(查重)和“双盲”评审。

2、所有通过答辩资格审核(或需复审状态)的研究生均需通过研究生管理系统上传查重论文(命名规则:学号_姓名_论文题目,格式:PDF,查重通过后则直接送盲审),截止日期4月16日23:59分。为避免导师修改并退回导致的超期无法提交的情况发生,研究生应尽早提交(建议4月8日,提前一周),并及时和导师沟通。研究生学位论文格式检测要合格,内容要完整,不留空白页。注意:论文中不得出现研究生、指导教师姓名等信息,用***代替或删除;在校期间发表的论文或专利等成果,只注明期刊、会议名称(或专利类别)、本人署名位次,不得出现成果具体名称或发表页码等可以检索信息;与论文内容无关成果不要填写

3、特别提示:查重、盲审采用同一文档,不再分别提交,PDF文档要求可以取词(通过word或wps转化而成,不允许由图片转化而成),严禁以图代字,发现违规者直接取消答辩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二)时间安排

1、答辩资格院系审核通过后(或需复审状态),研究生即可在系统提交查重(盲审)论文电子版,截止日期为4月16日。为避免导师打回修改导致的超期无法提交的情况发生,研究生应尽早提交,并及时和导师沟通。

2、4月20日,研究生处开始论文查重工作。

1)若检测结果为“A类”,研究生处直接送盲审。

2)若检测结果为“B类”,须于规定时间内修改论文并再次提交论文进行二次检测,若二次检测结果仍为“B类”,取消该研究生本次申请答辩资格。若分委员会认定该论文文字复制性质严重或存在抄袭,则直接取消该生本次申请答辩资格并延期毕业。

3)若检测结果为“C类”,取消该研究生申请答辩资格。

4)答辩后参加复检的学位论文,若其检测结果为“B类”和“C类”,论文作者的学位申请不予受理。

3、查重通过后的学位论文,研究生处统一委托第三方平台进行盲审。评审意见返回时间约5月中下旬。评审结果中含有“不同意答辩”意见的,实行一票否决制,即有一份评审结果反对进行论文答辩的,该论文盲审未通过,本次学位申请无效。两份评审结果均为“修改后再次送审”意见的论文,认定为盲审未通过,不再进行二次盲审,本次学位申请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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