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工业大学(山东省科学院)坐落于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泉城济南,是山东省重点建设的应用研究型大学,山东省最大的综合性自然科学研究机构,山东省属高校高水平大学“冲一流”建设高校,是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有权接受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的单位。学校现有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轻工技术与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机械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生物学、化学、数学、应用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和设计学等15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拥有电子信息、机械、材料与化工、资源与环境、生物与医药、艺术、翻译、金融、能源动力、会计、图书情报、药学等12种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
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位[1998]54号文件《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2023年我校接受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的学科见“齐鲁工业大学(山东省科学院)2023年接受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专业目录”(附件1)。
一、申请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申请人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即2020年6月底以前获得学士学位者);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或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士(2020年6月底以前获得学位者)、硕士或博士学位获得者。
二、报名程序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办理流程:资格审查、照片采集、指纹采集、打印资格审查表、签字确认。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9月15日前登录“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https://tdxl.chsi.com.cn/tdxlsqxt/admin.html)发布接受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学科专业信息。申请人员在规定时间登录“信息平台”并按照要求进行注册、提交个人基本信息及电子照片。
(二)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地点及时间以研究生处网站通知为准
(三)资格审查
申请人需提交以下材料(复印件均为2份),进行资格审查:
1、申请人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2、申请人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
3、学位认证证明和学历认证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
学位认证:登录学信网-在线验证栏目进行学位认证(https://www.chsi.com.cn/xlcx/bgcx.jsp),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学历认证:登录学信网进行认证,并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持国(境)外学位证书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原件。
4、经申请人所在单位签字盖章的《齐鲁工业大学(山东省科学院)2023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核简况表》(可从“研究生处网站-下载中心-招生工作”下载)一式两份;所填内容要真实和准确,如发现伪造,一律取消申请人资格。
5、申请人在所申请学位的专业或相近专业的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绩的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2份;
6、本人近期、正面、同版一寸彩照2张(含简况表粘贴2张),照片与上传“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的照片同底。
7、材料提交:申请人在9月下旬(具体时间详见研究生处网站)将以上材料纸质版提交至所属培养单位进行资格审查,经培养单位审核通过后统一提交至研究生处审核。申请材料均一式两份,一份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一份留各培养单位存档。
(四)信息采集
经审核符合录取条件者,办理注册手续,采集图像和指纹信息,签署《诚信承诺书》并缴费。图像和指纹信息将用于全国统考考务管理以及我校培养管理、学位管理工作,申请人必须亲自到场。已在其他高校入册、现需转入我校者,须经该学校清退后,方可用原账号向我校申请,并至我校现场确认。
(五)报到
完成资格审核的学员于2023年10月上旬来我校报到,未缴费的学员取消入学资格。具体时间详见研究生处网站。
三、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
通过资格审查者,可以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全国统一考试科目、考试大纲等,可通过中国教育考试网查询下载。
学校在“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https://tdxl.chsi.com.cn)公布报名工作通知,学生须按照通知要求进行注册或在册信息更新,经学校审核通过并完成报名缴费后,方可参加考试,具体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课程学习和考试
1、经我校审查确定具有申请资格者,按学校规定缴纳费用后,由申请专业所在培养单位,按照所申请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安排课程学习和考试。
2、课程学习一般采取单独开班的形式进行,招生学部(院)根据报名情况,利用双休日或节假日单独编班集中辅导、讲授研究生课程。
3、申请人自通过资格审查之日起,必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我校组织的全部课程考试和全国统一考试,且成绩合格。未全部通过我校组织的课程考试和全国统一考试者,本次申请无效。
五、学位论文和学位授予
1、申请人应在通过全部考试后的一年内提出学位论文。论文答辩应在申请人提交论文后的半年内完成。学位论文应是本人独立完成的科研成果,应能表明作者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
2、修完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且成绩合格,取得规定的学分,通过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完成学位论文,经所在单位同意,可向我校申请硕士学位。
3、校学位办公室组织对申请者进行审查。通过后,按有关规定进行论文评阅与答辩。
4、学位授予按照《齐鲁工业大学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工作细则》进行。
六、学费标准与缴纳
1、我校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学费标准为24000元/生,其中:课程学习阶段14000元、学位论文阶段10000元。申请人须按时缴纳相关费用,未按时交纳学费,视为放弃。
2、学费可以在课程学习前和学位论文开题前分两次交纳。具体交费时间详见研究生处网站。
3、申请人学习期间的书籍资料费、学位论文打印费、到校听课参加考试和论文答辩的差旅、食宿费等由申请人本人负担。
4、由于申请人个人原因,中止学习及申请硕士学位,所交费用不予退还。
七、其他
1、凡在我校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不得同时向其他学位授予单位提出学位申请。
2、我校只接收参加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统考语种为英语的人员。
3、申请者先完成网上申请方可现场确认,学校不接受现场申请。
八、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大学路3501号
齐鲁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办公楼432)
邮政编码:250353
联系电话:0531-89631824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3年7月28日
附件1齐鲁工业大学(山东省科学院) 2023 年接受同等学力人员在职申请硕士学位专业目录及联系方式.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