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及有关研究生:
2025年上半年我校(院)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盲审工作已接近尾声,为确保后续论文答辩与学位授予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各单位认真执行。
1. 专家评阅结论中含有一个C类意见“修改后再次送审”的,根据评阅意见尽快修改,学部(院)统一收齐后研究生处再次送审。如对专家评阅结果有异议,请于收到专家评阅意见后10个工作日内申请学术复核。学术复核相关表格可在“研究生处网站——下载中心——学位工作”下载,纸质材料交至办公楼434学位办公室(咨询电话0531-89631518)。学位办受理后授权相关分委员会具体处理。学术复核时应对该学位论文进行专家实名评审,相关分委员会根据专家评审结果作出维持、变更、撤销或暂缓执行等有关复核决定,并送达本人和报学位办备案。
2. 为确保2025年山东省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工作万无一失,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应在答辩前组织本单位硕士学位论文的自查自纠工作,组织本学科领域学术水平高、治学严谨的专家或青年博士对本单位所有论文进行评议,并汇总保留每篇学位论文的评议文字意见(盲审得分为75分以下的论文一定要格外重视),各导师和研究生根据评议意见对学位论文进行补充和修改,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做好监督、检查和审核把关工作。
3. 专家评阅通过的硕士研究生请于答辩前完成科研复核和学位论文答辩申请工作,答辩申请需导师和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审核通过后才可至研究生处领取答辩表决票(盖章有效)。答辩前请务必将答辩海报张贴于各培养单位公示栏,做到公开答辩。硕士学位答辩委员会应当由不少于3名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组成,其中应有校外相关学科或行业实践领域的专家参加。硕士专业学位答辩委员会成员须至少有1位来自相关行业实践领域的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应能力的专家(联合导师除外)。答辩委员会主席应由校(院)外硕士研究生导师且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担任。
4.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于5月20日-6月6日期间组织相关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研究生在答辩完成后第一时间维护答辩结果(6月8日前系统上传相关原始文件扫描件)。各学部秘书完成答辩结果的审核和汇总工作,并将结果汇报给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6月12日前各分委员会开会针对研究生学位申请情况完成投票表决并做出建议授予学位和不授予学位的决议。对答辩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接到答辩决议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向学位办申请学术复核。
5. 6月14日前各申请学位的研究生完成本人学位申请材料的校对审核和提交工作。
(一)学位申请人提交纸版材料
(1)学位申请人提交《齐鲁工业大学硕士学位申请书》3份。学位申请书涉及档案信息,请学位申请人按照要求认真填写;各单位秘书认真审核(签字盖章),并将学位分委员会开会表决明细及时告知学位申请人。
(2)学位申请人提交学位论文1本。
(3)所有学术学位申请人的《齐鲁工业大学学历教育硕士学位获得者基本信息表》和《关于同意使用本人学位论文的授权书》纸质版各1份;所有专业学位申请人的《齐鲁工业大学硕士专业学位获得者基本信息表》和《关于同意使用本人学位论文的授权书》纸质版各1份。
(4)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收齐学位申请人的新华社采集的免冠彩色照片(2寸)2张,待核对毕业证、学位证本人信息后张贴。
(二)研究生个人提交电子版材料
学位申请人需将以下电子版材料压缩打包成一个文件,压缩文件以“学号-姓名-专业”命名,在提交论文等纸版材料时一并交至各单位研究生秘书处汇总。
(1)学位论文全文(包括“封面、导师和研究生分别签字后的学位论文独创性声明和学位论文知识产权权属声明、目录、中英文摘要、正文、参考文献、致谢、在学成果”等编辑成一个文档)word版和PDF版各1份,以“学号-姓名-论文题目”命名。
(2)独立的学位论文中英文摘要1份,以“学号-姓名-摘要”命名,txt格式。
(三)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提交电子版材料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将有关学位申请材料汇总后填写《毕业研究生学位申请提交材料统计表》,并将本单位所有研究生学位申请信息的电子版材料汇总成一张光盘或一个压缩包文件(光盘内容格式:所有论文一个文件夹、所有摘要一个文件夹、所有照片一个文件夹、所有基本信息表一个文件夹一并提交。
(四)时间安排
学位申请材料的最迟接收时间为6月14日。凡不按规定时间提供材料者,本次学位申请不予受理。
附件:2025年硕士学位论文自查自纠评议意见汇总表.xlsx
研究生处
二○二五年五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