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6年上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实践成果)学术不端检测和专家评阅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3-31作者:设置

(一)工作要求

1.研究生处根据《齐鲁工业大学(山东省科学院)研究生学位申请实施细则(齐鲁工大鲁科院字〔2025〕27号)的有关要求,对申请2026年上半年学位的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实践成果)进行学术不端检测(查重)和专家评阅(盲审

2.所有通过学位申请审核(或“需复审状态)的研究生均需通过研究生管理系统上传电子版学位论文(实践成果)(命名规则:学号_姓名_题目,格式:PDF,查重通过后则直接送盲审),截止日期4月24日23:59分。为避免导师修改并退回导致的超期无法提交的情况发生,研究生应尽早提交,并及时和导师沟通。研究生学位论文(实践成果)内容要完整,要符合盲审格式要求。例如其中不得出现研究生、指导教师姓名等信息,用***代替或删除;在校期间发表的论文或专利等成果,只注明期刊(专利)、位次,置于最后;与内容无关成果不要填写。

3.特别提示:查重、盲审采用同一文档,不分别提交,PDF文档要求可以取词(通过word或wps转化而成,不允许由图片转化而成),严禁以图代字,违规者学位申请做“不受理”处理,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二)时间安排

1.学位申请审核通过后(或需复审状态),研究生即可在系统提交查重(盲审)学位论文(实践成果)电子版,截止日期为4月24日。为避免导师打回修改导致的超期无法提交的情况发生,研究生应尽早提交,并及时和导师沟通。

2.4月25日研究生处开始查重工作。

1)若检测结果为“A类”,研究生处直接送盲审。

2)若检测结果为“B类”,须于规定时间内修改并再次提交进行二次检测,若二次检测结果仍为“B类”,本次学术不端检测不通过。若分委员会认定该研究生文字复制性质严重或存在抄袭,则直接认定学术不端检测不通过。

3)若检测结果为“C类”,直接认定学术不端检测不通过

4)答辩后参加复检的学位论文(实践成果),若其检测结果为“B类”和“C类”,作者的学位申请不予受理。

3.查重通过后的学位论文(实践成果),研究生处统一委托第三方平台进行专家评阅(盲审),评阅意见返回时间约5月中下旬。评阅结果中含有“不同意答辩”意见的,实行一票否决制,即有一份评阅结果反对进行答辩的,认定本次专家评阅不通过,本次学位申请无效。两份评阅结果均为“修改后再次送审”意见的,认定为本次专家评阅不通过,不再进行二次专家评阅,本次学位申请无效。

)注意事项

1.建议研究生避开4月24日截止日最后时段提交申请,为导师、教学秘书预留充足审核时间,同时为自身留出申请被退回后的修改缓冲时间。研究生处高度重视研究生学位论文(实践成果)质量,支持各位导师和秘书老师严格审核学位论文(实践成果)内容和格式,不合格学位论文(实践成果)坚决审核不通过。

2.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学位论文(实践成果)的研究生,将视为自动放弃,其学位申请做“不受理”处理;逾期未完成审核流程将视为审核不通过,研究生处统一调整至“待提交状态,其学位申请做“不受理”处理

3.希望各研究生培养单位高度关注研究生学位论文(实践成果)质量,对学位论文(实践成果)质量存有隐患的各环节严格把关,确保“问题论文”不出校,不授学位。如确有争议,建议上报各单位的学位分委员会决定。

 

 如有疑问可拨打电话0531-89631518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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