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完善和强化激励机制,表彰在研究生教育管理和学科建设中取得突出成绩的个人,省教育厅根据《山东省学位委员会山东教育厅山东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的通知》(鲁学位〔2006〕5号)有关精神,决定2009年开展研究生教育管理与学科建设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现将我校评选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研究生教育管理与学科建设职能部门和教学院(系、所)的管理工作人员。
二、评选条件
1.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良好的职业道德,团结协作的工作作风和开拓创新、敬业奉献的精神。
2.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全面履行岗位职责,成绩突出。
3.积极参与研究生教育管理与学科建设研究,有成果获得校级以上奖励或在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
4.从事研究生教育、学科建设管理3年以上。
三、推荐办法与名额
每单位限推荐1名。学校将从各单位推荐名单中择优推荐参加省研究生教育管理与学科建设先进个人的评选。
四、有关要求
1.各单位要把评选推荐工作作为总结工作、交流经验、培养队伍、提高管理水平的过程。推荐工作要按分配名额,坚持标准,民主评议,客观公正。
2.各单位推荐的先进个人,要认真填写《山东省研究生教育管理与学科建设先进个人推荐表》(见附件)。
3.各单位将推荐表于2009年9月3日前(一式5份)报送研究生处,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lunan@sdili.edu.cn,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山东省研究生教育管理与学科建设先进个人推荐表 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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