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通[2009]第17号
各有关学院、2009届毕业研究生:
2009届毕业研究生即将毕业离校,为做好本届研究生毕业典礼暨学位授予仪式和研究生离校前的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关于研究生毕业典礼暨学位授予仪式
毕业典礼暨学位授予仪式时间:
1、参会人员需提前20分钟到场。会议分两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毕业典礼,第二阶段为学位授予仪式。
2、在第一阶段的毕业典礼中,要求各学院按照会场座次表顺序组织研究生按照指定的位置就座。报告厅中前部为导师和全体毕业研究生就座区,其余部分为硕士研究生就座区。
3、在第二阶段的学位授予仪式中,毕业研究生按学号顺序依次上台接受学位授予,并与校长合影留念。上台前要求将学位帽的流苏挂在帽檐的右前方,由校长(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将流苏放到左前方,表示授予学位。未授学位的同学以排顺序(依次为第1排、第2排、第3排、……)在台阶下排队等候。
4、学校安排专门摄影师为大家照相,全部照片在研究生处,需要的研究生可到研究生处拷取。
5、毕业研究生的学位服由研究生处安排专人于
6、为保证典礼按程序顺利进行,请各学院及时通知相关人员到会,务必安排专人认真做好本单位毕业研究生的入场工作和组织工作。
二、关于研究生毕业离校工作
1、硕士毕业生领取毕业证的日期定于
2、已办理完离校手续的硕士研究生可到所在学院领取派遣证。
3、领到派遣证且户口在学校的研究生务必到保卫处户政科按要求办理户口迁移手续,中共党员要到所在学院团总支办理组织关系。
4、领取派遣证的毕业研究生档案由学校就业指导中心负责。为保证寄档工作按计划进行,请各学院务必及时将毕业研究生档案材料交到就业指导中心。
5、毕业研究生因欠住宿费等原因不能按期离校的,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望各学院及时督促毕业研究生尽快缴费,以免影响正常离校工作。
6、毕业研究生离校工作涉及到学校多个部门、多个方面、多个环节,其他要求按鲁轻院字[2009]37号《二○○九毕业生离校工作安排意见》和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关于毕业生离校相关事宜的通知》要求办理,此通知可登陆学校主页-公告信息查询,网址为:http://www.sdili.edu.cn/article.php/1030。
希望各学院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并注意沟通协调与相互配合,努力完善服务手段,提高管理水平,为毕业研究生排忧解难,确保毕业研究生顺利离校。
未尽事宜,以现场通知为准。
附件1:2009届硕士研究生毕业典礼暨学位授予仪式参加人员名额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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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2009届硕士研究生毕业典礼暨学位授予仪式座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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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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