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年上半年全日制/非全日制
研究生盲审、答辩与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及有关研究生:
2022年上半年我校(院)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盲审工作已接近尾声,为确保后续答辩与学位授予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各单位认真执行。
一、工作安排
1、5月15日前,请收到盲审评阅意见为“修改后再次送审”的研究生提交修改后的论文(PDF,命名规则与之前一致)进行二次送审。论文不经过系统上传,由学部(院)收齐后交研究生处送审。
2、因防疫工作需要,请各学部(院)提前部署答辩工作,分别做好线下和线上答辩工作预案,于5月23日前向研究生处提交相关答辩预案、《硕士研究生答辩安排一览表》,并领取答辩表决票(盖章有效)。5月31日前,所有通过查重盲审环节的研究生须完成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参加答辩的研究生可根据学部(院)统一安排,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答辩管理”环节维护完善答辩委员会人员信息并提交(5月31日系统关闭,未提交者按自动放弃处理),导师、学部和研究生处应尽快完成系统内相应审核工作(相关操作说明见附件1)。答辩记录和答辩决议表格均可在研究生管理系统或研究生处网站下载。
3、6月5日前各申请学位的研究生完成学位申请材料的系统填报,由系统导出《学位申请书》三份,补充相关信息后交各学部(院)及各自学位分委员会审核盖章(签字),纸版材料汇总后报送研究生处复核,复核无误报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学位授予情况。
二、其他要求
1、各学部(院)务必高度重视学位论文答辩工作,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准备并组织实施,确保答辩工作顺利按时完成。
2、特别强调的是,本次盲审评阅意见较多反映了学位论文的格式问题。为规范学位论文撰写格式,进一步提高学位论文质量,经多方调研,研究生处决定开展学位论文格式规范检测工作。凡本学期申请学位的研究生应在答辩前自行检测论文并按要求修改错误直至合格,答辩前提交“检测合格证明”给导师和答辩委员,答辩后如有修改,应重新检测并提交“检测合格证明”,各学部(院)收齐所有“检测合格证明”留存,研究生处后期会对所有提交最终版论文进行格式规范检测工作。(详细说明见附件2)
3、往年工作中发现部分单位和导师存在把关不严的现象,请有关人员务必高度重视,认真负责,对于因工作纰漏导致出现问题,学校将对有关单位和人员予以通报。
研究生处
二○二二年五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