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工业大学(山东省科学院)关于开展
第一届研究生心目中“最美导师”
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研究生教育工作系列重要论述以及《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等文件精神,根据《齐鲁工业大学(山东省科学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实施细则》相关要求,着力打造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导师队伍,经研究,决定开展校(院)第一届研究生心目中的“最美导师”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开展“最美导师”评选活动,是校(院)全面深化落实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打造高素质研究生导师队伍、提升研究生教育培养质量的重要举措,旨在通过先优选树和示范引领,深入总结科教融合五年来校(院)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以及研究生教育培养取得的突出成绩,全面展现研究生导师队伍为人师表、关爱学生、爱岗敬业的良好风尚,进一步引导广大导师队伍潜心施教、立德树人,充分发挥导师言传身教作用,持续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加快推动“高水平”大学建设,以实际行动和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评选对象
校(院)在编在岗的博士生导师、硕士生导师,且至少指导过3届毕业研究生的导师均可参加评选。
三、评选标准
1.以身作则,为人师表。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有较高的政治觉悟,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为人师表,作风正派,对学生严格要求。
2.爱岗敬业,治学严谨。恪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积极主动开展研究生学术诚信与职业道德教育,严格审核和把关研究生科研成果和学术论文,所指导研究生在学术规范,职业道德等方面无不端行为,未出现过“存在问题论文”。教学态度端正,认真负责,教学效果突出,在研究生培养中勤于探索、勇于创新。
3.关爱学生,师生和谐。切实关心研究生的成长成才,注意加强与研究生的沟通联系,积极帮助研究生解决学习、生活、就业等的实际困难,关爱学生身心健康,注重研究生综合素质的提升,师生关系融洽,在学生中有良好口碑。
四、评选程序
1.学生民主推荐。各研究生培养单位通过研究生党支部、研究生会等学生组织进行申报推荐,并填写《齐鲁工业大学(山东省科学院)第一届研究生心目中“最美导师”申报表》(附件1),同时提供以下材料:(1)相关事迹材料,第三人称,重点介绍导师学术科研经历、培养学生情况、主要荣誉、师生感人故事等;(2)个人生活照片1张,全身照,像素清晰。
2.研究生培养单位评审推荐。各培养单位根据《齐鲁工业大学(山东省科学院)研究生心目中“最美导师”推荐名额分配表》(附件2)推荐限额进行评审推荐,并汇总填写《齐鲁工业大学(山东省科学院)第一届研究生心目中“最美导师”候选人推荐表》(附件3)。各单位可结合实际情况,设置一定数量的学部(院)“最美导师”。
3.专家评选。各培养单位推荐结束后,研究生处、研究生工作部、团委将组织专家进行评选,推选“最美导师”10名,并进行公示。
4.集中表彰。公示无异议后,校(院)将于教师节前对第一届研究生“最美导师”进行集中表彰。
五、相关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评选。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高度重视、提高标准、精心部署,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和本通知要求,认真组织推荐,按时完成“最美导师”学部(院)内评选工作。请于8月31日前相关材料报研究生工作部,纸质版交至行政楼436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ygb@qlu.edu.cn。
2.大力宣传,深入弘扬。各培养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网站、微信等多种媒介加强宣传,及时推广“最美导师”的典型事迹,营造尊师重教的浓厚氛围。
联系人:刘君
联系电话:0531-89631823
附件:
附件1.齐鲁工业大学(山东省科学院)第一届研究生心目中“最美导师”申报表(1).docx
附件2.齐鲁工业大学(山东省科学院)第一届研究生心目中“最美导师”推荐名额分配表(1).xlsx
附件3.齐鲁工业大学(山东省科学院)第一届研究生心目中“最美导师”候选人推荐表(1).docx
研究生处、研究生工作部、团委
2022年8月22日